
不給違法霸占消防通道行為留一絲退路,才能治理好通道被占問題,在市民心目中樹立維護消防安全的信心。
■張 全
百樂大廈小區,消防通道上的柵欄門被一把黃色的鐵鎖鎖上,門上架上了一根成人手腕粗的大鐵棍,好幾根鐵絲將其牢牢固定在門上。該小區消防通道的黃線施劃區域竟放著兩個石墩子……(11月26日《曝光臺丨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占用 消防設備陳舊或缺失 小區“生命通道”堵得慌》)
隨著城市交通機動化進程的加快,我市公共停車區域已很難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,特別是商業中心的停車位更緊缺。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推動下,樂清不少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初見成效,這意味著只要真正重視、切實投入,破解這種攸關各方利益的難題并非不可能。停車難問題更加困擾著城市居民尤其是核心區的老舊小區居民,一些小區已經沒有條件增加地面停車位,修建立體停車庫恰在其時。東門片區商業繁榮、居民集中,同時有中醫院就醫探訪人群,有東塔公園鍛煉人群,以及幾所學校的來往人流,停車需求強勁,建設智慧型立體停車庫在情理之中。
消防通道這生命通道被堵,市民心里也堵得慌。其實,大鐵棍和石墩子的邏輯并不難理解:在停車場地緊張的當下,消防通道成駕車族覬覦的“唐僧肉”。裝大鐵棍,很可能是因為原先的柵欄門鎖只能鎖君子不能鎖小人,曾被人屢次打開停過車,為避免這種情況再發生,物業遂借助“鐵棍神威”;安石墩子,也因為一些私家車主對地面黃線施劃區視若無物,屢停車于此,物業不得不搬來石墩子作“禁停鎮寶”。
事實上,柵欄門鎖和黃線施劃區,已經明確表達了消防通道禁停的信息,但物業們清楚,對這種違法行為打電話投訴,可能得不到回應,還不如自己采取強硬手段阻止,結果是“堵上加堵”,堵更甚焉。以不法手段對抗不法行為,不僅不能夠維護小區的正常應急秩序,還可能會讓自己在憤怒中觸犯法律。
法治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,強調法律的剛性,也要求執法人員以自身行為的合法性、勇氣和智慧來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實現依法公正。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,只要消防通道被占的情況仍然存在,對被影響的居民就是100%的權益受損和安全隱患,因此寧可“犧牲”空間利用,也要保障其暢通無阻,這種通識很容易理解。但現實是,雖然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已經入法,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通道行為都應被依法懲處,但因為占用者都有一個違法成本很低的心理預期——只要不出大事,大不了挪車,這么多人??偛恢劣诹P我一個,事實的法不責眾情形叢生,于是占用情形一再發生。
面對這種心理,以運動式整治固可收一時之效,更需要建立起長效機制,對不同的占道行為如何處罰、由誰處理、如何保證執法到位,都需要依法制訂明確的預案措施并落到實處。摸清占道者的心理對癥下藥,改變執法不嚴、以暴制暴的現狀,以“逢占必罰”代替“法不責眾”,以“有訴必處”代替“事小不為(慢為)”,不給違法霸占消防通道行為留一絲退路,才能治理好通道被占問題,在市民心目中樹立維護消防安全的信心。
還有必要在兒童時期就實施必要的公民法律和安全基本知識教育,具體到交通和生命安全方面,如行人車輛靠右行,不占用救援車道,不占消防通道,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、不可乘坐電梯等等,既幫助年輕一代形成正確的法治意識,也為法律長效機制運行打實民意基礎。這種教育應在具體場景中實施,避免以抽象的道德說教來取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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